转东莞市横沥中学学生宿舍工程设计
2014-08-25 来源: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阅读:0次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4年8月25日8时30分 至 2014年8月29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CHLA11407033
建设单位:东莞市横沥镇经济联合总社
招标代理:东莞市中信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横沥中学学生宿舍工程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市横沥镇村尾村
投资金额:54109800.00元
工程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0000.13平方米,拟建设满足2500学生住宿要求的学生宿舍及供1250学生用餐的学生饭堂。建筑高度不超24m。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5000平方米,其中学生宿舍建筑面积不大于21681.26平方米,学生食堂建筑面积不大于3318.74平方米。规划建设男、女学生宿舍各一栋和一座学生饭堂及室外体育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24000平方米。总投资为5410.9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4180.99万元(限额设计)。具体建设规模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发包范围:东莞市横沥中学学生宿舍工程设计服务期,包括: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规划局电子报批一切费用及手续、报批报建配合、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智能化)、消防、防雷、防雷接地、暖通、节能、幕墙、钢结构、装饰装修、环境景观绿化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等手续。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服务期限:总设计工期45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
(1)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10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
(2)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1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3)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2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自收到审查修改意见后1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施工图及回复意见,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或者 建筑行业乙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建筑一级 ( 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4年10月13日9时30分, 2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4年10月13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2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4年8月25日8时30分 至 2014年8月29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招标文件售卖处(东莞市中信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22769693-8816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300.00元
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已具备《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含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和对应的纸质版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在上述企业信用档案中备案资质(即核准的登记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必须为可用状态;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开标会时须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可登陆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dgzb.com.cn;http://jszb.dg.gov.cn查询有关手续的办理规定)。
(3)按《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加强设计质量监管的通知》(东建技〔2009〕14号)规定,投标人在东莞建设网的企业信用档案中的信用等级必须为B级或以上(含B级),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C级或不定级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4)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的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相关要求如下:
①对于已具备 《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或已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建档,且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已登记在其中之一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市建设工程中心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注:当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只登记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档案中时,投标人宜提供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对于已具备 《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或已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建档,但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均未登记在其中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须符合以下规定:
A.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B.查询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
C.在投标会上招标文件须知第24.2款规定的资料一同提交,提交查询结果时,需带齐纸质版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盖公司法人公章),由招标人或发包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备案。
③按上述规定需提交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而投标人或承包人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发现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要作为不良信息,一并记入投标人或承包人诚信档案。
④投标人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中,其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设计负责人的信息(如: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仍缺失或有误的,须参照《关于补录施工企业信用管理档案法定代表人等信息的通知》(东建市[2013]61号)的要求尽快完成补录工作;若上述信息缺失或企业补录的信息不规范甚至错误,造成行贿犯罪档案集中查询系统无法查询的,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参与投标。
(5)投标担保金额:20000元,投标担保形式:银行转帐、电汇;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必须处于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