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中国移动(广东东莞)数据中心第一通信机楼建设项目设计
2014-10-13 来源: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阅读:0次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4年10月8日8时30分 至 2014年10月13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CWQA11407086
建设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深圳市海德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中国移动(广东东莞)数据中心第一通信机楼建设项目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生态产业园区现代服务产业片区
投资金额:365140000.00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2800平方米,按照地上1栋8层设计。总投资约36514万元,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约30199.93万元(限额设计)。
发包范围:中国移动(广东东莞)数据中心第一通信机楼建设项目设计包括: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及调整、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工程施工图设计(含工程修正概算)、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三维建筑信息模型建模(BIM技术咨询服务),设计内容包括:规划总平面修改、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智能化)、消防、防雷接地、暖通、节能、装饰装修、室外综合管线、园区整体道路、基坑支护、环境景观绿化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类报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修详规修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修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服务期限:总设计工期约 82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
(1)方案设计及调整:自收到设计方案修改意见后15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方案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2)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 30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及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相关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
(3)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 30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7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或者 建筑行业甲级 ( 具备工程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未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4年11月21日9时30分, 1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4年11月21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1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4年10月8日8时30分 至 2014年10月13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 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招标文件售卖处(深圳海德伦)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458390转809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300.00元
保证金金额:12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已具备《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含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和对应的纸质版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在上述企业信用档案中备案资质(即核准的登记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必须为可用状态。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到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了固定投标员手续。
(3)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东建市〔2010〕5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前一个工作日19:00时止的系统信息数据。
(4)按《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加强设计质量监管的通知》(东建技〔2009〕14号)规定,投标人在东莞建设网的企业信用档案中的信用等级必须为B级或以上(含B级),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C级或不定级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5)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的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相关要求如下:
①对于已具备 《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或已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建档,且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已登记在其中之一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市建设工程中心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注:当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只登记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档案中时,投标人宜提供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对于已具备《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或已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建档,但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均未登记在其中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须符合以下规定:
A.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B.查询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
C.在投标会上招标文件须知第25.2款规定的资料一同提交,提交查询结果时,需带齐纸质版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盖公司法人公章),由招标人或发包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备案。
③按上述规定需提交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而投标人或承包人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发现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要作为不良信息,一并记入投标人或承包人诚信档案。
④投标人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中,其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设计负责人的信息(如: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仍缺失或有误的,须参照《关于补录施工企业信用管理档案法定代表人等信息的通知》(东建市[2013]61号)的要求尽快完成补录工作;若上述信息缺失或企业补录的信息不规范甚至错误,造成行贿犯罪档案集中查询系统无法查询的,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