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转南城百花林公园设计

2015-09-06     来源: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阅读:0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5年8月28日8时30分 至 2015年9月6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CHCH11507388
建设单位:东莞市南城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东莞市通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南城百花林公园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
投资金额:35000000.00元
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62879平方米,拟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风景园林公园及配套设施等,绿地率>70%,建筑面积限700平方米内,建筑高度(限高)7米。(总投资约3500万元,建安费约3100万元,限额设计)。
发包范围:南城百花林公园设计,包括风景园林方案设计、设计方案调整、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活:景观设计平面、景观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防雷接地、节能、环境景观绿化。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等手续。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服务期限:总设计工期35天
(1)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5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
(2)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1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
(3)工程设计概算书: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5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设计概算书;
(4)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1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园林工程不分等级 ( 具有①大专或以上学历;②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服务于投标人本单位(以提供聘书及近半年内社保证明为准);③从事工程设计实践10年或以上;④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未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5年10月16日9时30分, 2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5年10月16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2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5年8月28日8时30分 至 2015年9月6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东莞市通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23164455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
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已领取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含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和对应的纸质版手册,以下统称“信用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以下统称“企业信用档案”),在上述企业信用档案中备案资质(即核准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必须为可用状态。
本项目接受未领取信用手册或尚未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该类投标人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并已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4.2.5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符合性审查资料并由招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且符合性审查结论为通过。
2、已领取信用手册或已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开标会时须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固定投标员手续。
未领取信用手册或尚未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或在企业信用档案核准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符合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即建立企业档案,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已办理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开标会时须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固定投标员手续。
3、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加强设计质量监管的通知》(东建技〔2009〕14号)的规定,C级或不定级的单位(是指已领取《东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东建市〔2010〕5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前一个工作日19:00时止的系统信息数据。
5、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规定,投标人或承包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设计总负责人的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有效期为2个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担保提交方式:银行转帐、电汇;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必须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任选其一提交)
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单位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接受具备信用手册企业和交易中心建档企业
8.本工程为第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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