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东莞市万江中心小学金丰分校勘察》
2016-06-30 来源: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0次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6年6月30日8时30分 至 2016年7月6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DWJA11607968
建设单位: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城市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万江中心小学金丰分校勘察
工程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水蛇涌社区
投资金额:95309200.00元
工程规模:东莞市万江中心小学金丰分校项目用地面积338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风雨操场,学校设计按照广东省级标准设计,建筑高度不超24m。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5000平方米。预计勘察工作量:暂定钻孔55个,其中控制性钻孔14个,钻孔深度暂定30米,一般性钻孔29个,道路场地孔12个,钻孔深度暂定25米,勘探总进尺约1445米。
发包范围:东莞市万江中心小学金丰分校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的岩土工程资料;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工程降水及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及施工现场配套服务等)。其中包括收集已有资料、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量、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办理勘察报告备案,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和施工图审查方面等手续。
服务期限:(1)地质勘察:自承包人收到经招标人审核确定后发出的工程勘察技术委托书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的地质勘察报告。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或者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或者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 投标人具备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 ( 总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6年7月25日15时0分, 开标室(4)
投标会时间:2016年7月25日15时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4)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6月30日8时30分 至 2016年7月6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招标文件售卖处(湖南智埔)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859639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
保证金金额:6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统称“企业信用档案”),其企业信用档案为“正常登记”状态。且在企业信用档案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2、已办理好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市住建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开标会时须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可登陆东莞建设网(www.dgjs.gov.cn)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gzb.com.cn;http://jszb.dg.gov.cn)查询有关手续的办理规定。 3、按《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办法》(东建〔2014〕2号)规定,投标人在东莞建设网的企业信用档案中的信用等级必须为B级或以上(含B级),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C级或不定级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4、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总勘察负责人的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相关要求如下: ①对于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派总勘察负责人已登记在信用档案中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注:当投标人拟派总勘察负责人只登记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档案中时,投标人宜提供拟派总勘察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对于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但拟派总勘察负责人未登记在其中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拟派总勘察负责人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须符合以下规定: A.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B.查询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
C.在投标会上随本须知23.2款规定的资料一同提交,提交查询结果时,需带齐纸质版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盖公司法人公章),由招标人或发包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备案。 ③按上述规定需提交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而投标人或承包人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5、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具备信用档案企业。
补充通知附件如下:
附件名称 | 上传日期 |
---|---|
2016-07-08 15:25:54.0 | |
2016-07-11 14:41: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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