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东莞市樟木头镇截污次支管网(2016-2017年)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
2016-09-26 来源: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0次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6年9月19日8时30分 至 2016年10月18日9时30分。
招标编号:SSCZMC11608104
建设单位:东莞市樟木头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樟木头镇截污次支管网(2016-2017年)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
工程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
投资金额:314220000.00元
工程规模:东莞市樟木头镇截污次支管网(2016-2017年)工程,拟新建污水次支管网总长度约35.58公里,管径DN400~DN800。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1422万元,工程建安费用约26432.29万元。(具体项目投资额、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为准)。
发包范围:东莞市樟木头镇截污次支管网(2016-2017年)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包括: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评估;2、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含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等);3、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和评估;4、勘察,内容包括对拟新建污水次支管网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以及排污点调查等;5、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评审等)、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截污次支管网工程、附属设施工程等。
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基础资料和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任务书。
服务期限:总服务工期 150 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评审和审批的时间以及项目实施施工配合服务的时间),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 2.1款中的规定。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乙级 或者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并且 ( 工程测量甲级 或者 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 或者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市政行业乙级 或者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 同时具备以下3项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1)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测量甲级和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住建部给水排水不分等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总负责人要求:①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者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②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③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未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6年10月18日9时30分, 开标室(10)
投标会时间:2016年10月18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10)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9月19日8时30分 至 2016年10月18日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自行免费下载。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652033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00元
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本工程实行投标人固定投标员进场制度;
2、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企业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4.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3、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4、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5、按《关于调整我市水务工程参建企业信用管理及招投标监管有关事宜的通知》(东水务〔2016〕363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时的系统信息数据。
6、投标保证金方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收款单位(全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的查询结果;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查询,其中非联合体牵头人仅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即可)。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 4.2款中的规定。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招标附件如下:
附件名称 | 上传日期 |
---|---|
2016-09-19 08:04:33.0 | |
2016-09-19 08:04: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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