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工作方案(东建技〔2008〕14号)
2008-03-20 来源: 东莞市建设网 阅读:0次
为提高施工图审查质量,规范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行为,加强对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依据《关于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审查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东建技〔2008〕4号),我局制定了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现将有关检查方案通知如下:
(一)抽取原则。
根据施工图审查机构在2007年3月1日至2008年3月1日审查项目清单,分类随机抽取在建工程10项工程,其中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按照4:4:2比例;
(二)审查步骤。
1、根据抽取结果,调取市质监站用于监督的施工图纸;
2、覆盖施工图图标、图签,并做好编号;
3、聘请专家检查,由专家出具检查意见;
4、市建设局复查审查意见。
(三)检查结果。
1、专家根据本次检查情况,出具初步检查情况报告;
2、检查情况通知各审查机构,审查机构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反馈意见报市建设局;
3、市建设局根据初步检查情况报告及反馈意见,总结本次检查情况,出具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情况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四)结果公示。
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情况报告全市通报。
东莞市建设局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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