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东莞市清溪镇清溪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
2017-09-29 来源: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0次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7年9月29日8时30分 至 2017年10月30日9时30分。
招标编号:SSCQXD11708464
建设单位:东莞市清溪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招标代理:东莞市中信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清溪镇清溪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市清溪镇
投资金额:24000000.00元
工程规模:清溪湖水库位于东江流域石马河一级支流清溪水的杨梅坑河,坝址位于清溪镇镇区北部杨梅坑,距清溪镇中心约3km,水库集雨面积14.01km2,水库总库容917万m3,属于小(1)型水库。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水库枢纽工程包括均质土坝、溢洪道和输水涵管三部分等。工程估算约2400万元(具体项目投资额、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为准)。
发包范围:东莞市清溪镇清溪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 包括:1、工程勘察,内容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等;2、工程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等。
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等工作任务书。
服务期限:总服务工期 15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审核、评审及审批的时间),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 2.1款中的规定。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岩土工程勘察丙级 或者 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或者 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或者 工程测量乙级 或者 工程测量甲级 或者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水利行业丙级 或者 水利行业乙级 或者 水利行业甲级 (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具备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和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 ( 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总负责人要求:①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②且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③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④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未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7年10月30日9时30分, 开标室(10)
投标会时间:2017年10月30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10)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9月29日8时30分 至 2017年10月30日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下载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22769693(转3330)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00元
保证金金额:33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必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企业(以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示情况为准),
(2)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企业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3)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或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4)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5)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需办理)。
(6)按《关于调整我市水务工程参建企业信用管理及招投标监管有关事宜的通知》(东水务〔2016〕363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时的系统信息数据。
(7)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的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不接受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④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核对其企业信用档案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档中的相关信息,如因企业信息缺失、信息不规范甚至错误或未及时提交查询申请,造成投标会上行贿犯罪档案无法查询、查询结果过期或未有查询结果,投标人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保证金方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招标附件如下:
附件名称 | 上传日期 |
---|---|
2017-06-02 09:08:40.0 | |
2017-06-02 09:07:46.0 |
补充通知附件如下:
附件名称 | 上传日期 |
---|---|
2017-06-26 19:29:30.0 | |
2017-10-21 13:27:09.0 | |
2017-07-31 17:16:44.0 | |
2017-09-29 11:01:57.0 | |
2017-09-29 11:01:17.0 | |
2017-09-29 11:00:51.0 |
热门阅读
作品展示
-
省优作品
-
省优作品
-
省优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