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勘察设计企业办理《信用管理手册》申报资料初审结果的通知(第二十三批)(东建示〔2008〕210号)
2008-05-26 来源: 东莞市建设局 阅读:0次
关于公布勘察设计企业办理《信用管理手册》申报资料初审结果的通知(第二十三批)(东建示〔2008〕210号)
各有关企业:
我局组织对受理的勘察设计企业办理《信用管理手册》申报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一、资料审查合格的市内企业,将网上发出申领《信用管理手册》的公示。公示时间截止后,企业到市建设局一楼办事大厅二号窗口领取加盖市建设局印章的《信用管理手册》(书面版本)。
二、在莞设立分支机构的市外企业,资料审查合格的名单将网上通知办公场所检查时间。
三、未在莞设立分支机构的市外企业,资料审查合格的名单将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截止后,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并公示企业信用档案。
四、资料审查不合格的企业,将不予办理《信用管理手册》。企业可按审查意见登陆“企业信用管理系统”进行相应修改后,重新打印《信用管理手册》和《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情况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到市建设局一楼办事大厅二号窗口进行重新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办理《信用管理手册》勘察设计企业资料初审结果(第二十三批)(点击下载)
东莞市建设局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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