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外勘察设计企业驻莞办公场所核查的通知(第十二批)(东建示〔2008〕237号)
2008-06-05 来源: 东莞市建设局 阅读:0次
各有关企业:
下列企业申报进莞设立分支机构,申报资料已经审核,资料符合要求。我局将对申请企业驻莞办公场所进行核查,具体被核查企业及核查时间安排如下:
东莞市建设局 二○○八年六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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