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建筑节能设计质量管理暨《民用建筑节能例》宣贯研讨班的通知
2008-09-17 来源: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阅读:0次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建筑设计分会文件
中设建字(2008)第021号
关于举办建筑节能设计质量管理暨《民用建筑节能例》
宣贯研讨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城市勘察设计协会(分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大型建筑设计企业,直属会员单位:
为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近日,国务院第530号令颁布《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
勘察设计处于工程建设的龙头地位,在勘察设计环节中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于整个建筑节能工作意义重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把建筑节能设计作为审查工作的重点,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在施工图审查报告中增加节能审查内容,把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关。
为认真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落实建设部关于“对施工图审查人员和质量监督人员进行有关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培训”的要求,我会决定举办“建筑节能设计质量管理暨《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宣贯研讨班”。
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建筑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领导、建筑总工程师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工程质量监督以及管理等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
二、研讨时间及地点
2008年10月24—27日(24日全天报到 ) 南京市
三、研讨内容
(一)我国当前面临的能源形势及建筑行业能耗情况介绍;
(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出台背景、意义、主要内容讲解及其对设计单位的影响(总则、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法律责任);
(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内容详细解析;
1、关于室内环境节能设计计算参数的规定
2、关于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的规定
3、关于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的规定
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详细解析及其在实际施行中须注意的问题与对策
(四)《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主要内容讲解及公共建筑照明节能设计;
(五)《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主要技术内容及要求、措施:
(六)《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制订进展与主要内容解析;
1、室内热环境设计计算指标
2、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
3、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
(七)《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的修订情况介绍;
(八)建筑节能施工图文件审查要点、难点、应掌握的尺度及《北京市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要点》、《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和审查要点》介绍;
(九)建筑节能设计方案的优化及节能设计分析软件介绍;
(十)《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内容解析;
(十一)北京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围护结构、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和热水供应设施等)典型案例介绍;
四、收费标准及参加办法
每位代表交研讨费980元(含资料费、场租费、专家讲课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
请各协会及单位组织有关人员报名,将报名表传真到: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
电 话:(010)52206435 62211337 88023453
传 真:(010)64702328 62250743
联系人:李玲 吴 刚 侯志红
报名表收到后,于会议召开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须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附件:报名表
二OO八年九月八日
“建筑节能设计质量管理暨《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宣贯研讨班”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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