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转东莞市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厚街镇溪头东溪路边房屋回建工程设计

2013-09-17     来源: 东莞建设局    阅读:0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3年9月17日8时30分 至 2013年9月24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CSSA11306722
建设单位:东莞市厚街镇征地拆迁办公室
招标代理: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厚街镇溪头东溪路边房屋回建工程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市厚街镇溪头社区
投资金额:128000000.00元
工程规模:溪头社区宜家家私城一栋;东溪路沿线26栋住宅房屋及东溪路一户住宅地。项目用地面积:宅基地占地面积6899平方米,家私城占地面积约18755.60平方米。家私城建筑面积约45000~50000平方米。宅基地住宅建筑物均为5层,家私城5层。项目总投资约1.28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244亿元。

发包范围:东莞市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厚街镇溪头东溪路边房屋回建工程设计包括:设计方案及调整、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智能化)、消防、防雷接地、暖通、节能、装饰装修、环境绿化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等手续。
服务期限:总设计工期  110  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
(1)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20 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
(2)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 45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3)工程设计概算书: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  30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设计概算书;
(4)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  30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15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具备 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建筑一级 ( 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总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 壹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5年以上设计经历,且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3年10月31日9时30分, 1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3年10月31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1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3年9月17日8时30分 至 2013年9月24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江西银信)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7283171-803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300.00元
保证金金额:4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已具备《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含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和对应的纸质版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在上述企业信用档案中备案资质(即核准的登记资质)不低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必须为可用状态。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好相关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了固定投标员手续。
3.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东建市〔2010〕5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前一个工作日19:00时止的系统信息数据。
4.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加强设计质量监管的通知》(东建技〔2009〕14号)的规定,C级或不定级的单位(是指已领取《东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5.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及《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投标人或承包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提交有效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提交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必须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总设计负责人的查询结果)时,需带齐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盖公司法人公章),由招标人或发包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备案。投标人或承包人不能提供查阅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或发包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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