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转水乡新城次干路网首期工程设计

2014-07-28     来源: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阅读:0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4年7月14日8时30分 至 2014年7月18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HMCHMQ11400036
建设单位:东莞市金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洪梅镇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名称:水乡新城次干路网首期工程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市洪梅镇
投资金额:124000000.00元
工程规模:规划一路:道路红线30米,双向四车道,长约1.3公里(含一座跨排渠的桥);配套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照明、景观、交通等工程;规划二路:道路红线26米,双向四车道,长约1.2公里(含一座跨排渠的桥),配套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照明、景观、交通等工程;规划三路:道路红线26米,双向四车道,长约0.3公里;配套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照明、景观、交通等工程;梅沙大道延长段:道路红线26米,双向四车道,长约0.3公里(梅沙农民公寓大道延长至规划一路);配套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照明、景观、交通等工程。
总投资估算12400万元,建安费约10850万元。

发包范围:水乡新城次干路网首期工程设计包括:道路(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含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景观绿化及市政配套设施工程(含供水、排水、燃气、电气、电信)的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服务工作。
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服务期限:总设计工期  60 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
  (1)方案设计及调整阶段:从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三个日历天起15天内提交设计方案送审稿,送审稿评审通过后5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方案。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文件正式评审通过后15日内提交正式初步设计文件。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正式评审通过后1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4)驻场及后续服务: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时止。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行业甲级 或者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具备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 ( 具备路桥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对于尚未具备纸质版《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和未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则应提供投标企业与该总项目负责人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企业近期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原件”(指企业注册地或东莞市社保部门近三个月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社会保险清单原件)。】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4年8月4日9时30分, 1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4年8月4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1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4年7月14日8时30分 至 2014年7月18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招标文件售卖处(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88058806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300.00元
保证金金额:4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 (1)企业已具备 《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含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和对应的纸质版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在上述企业信用档案中备案资质(即核准的登记资质)不低于本须知第4.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必须为可用状态;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好相关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
(3)对于尚未具备纸质版《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和未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则应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建档手续,并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4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符合性审查资料,经招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且符合性审查结论为通过。(“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五、 “关于办理《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承诺书格式”)。
注:企业建档详见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http://jszb.dg.gov.cn)办事指南中的相关办理规定。
(4)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总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路桥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对于尚未具备纸质版《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和未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则应提供投标企业与该总项目负责人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企业近期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原件”(指企业注册地或东莞市社保部门近三个月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社会保险清单原件)。】
(5)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加强设计质量监管的通知》(东建技〔2009〕14号)的规定,C级或不定级的单位(是指已领取《东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6)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根据《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文)、《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号文)、《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继续沿用原有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3〕46号)及《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的规定,投标人或承包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设计负责人的查询结果)。相关要求如下:
①对于已具备 《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含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和对应的纸质版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由招标人在投标会上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集中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法人、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②拟派项目总设计负责人已登记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中时,其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也由招标人在投标会上统一通过系统查询,并以系统查询为准。
③拟派项目总设计负责人尚未登记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中时,投标人需提交拟派项目总设计负责人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须符合以下规定:
A.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B.查询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
C.在投标会上随本须知24.2款规定的资料一同提交,提交查询结果时,需带齐纸质版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盖公司法人公章),由招标人或发包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备案。
④按上述规定需提交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而投标人或承包人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经查询(包括统一查询和纸质版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或发包人应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发现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要作为不良信息,一并记入投标人或承包人诚信档案。
⑤投标人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中,其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设计负责人的信息(如: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仍缺失或有误的,须参照《关于补录施工企业信用管理档案法定代表人等信息的通知》(东建市[2013]61号)的要求尽快完善;若因上述原因造成行贿犯罪档案集中查询系统无法查询的,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参与投标。
(7)、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东建市〔2010〕5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前一个工作日19:00时止的系统信息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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