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东莞市虎门大道东(大沙河段)改造工程设计
2014-11-03 来源: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阅读:0次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4年10月28日8时30分 至 2014年11月19日9时30分。
招标编号:SSCKMD11406909
建设单位: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虎门大道东(大沙河段)改造工程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市虎门镇
投资金额:230000000.00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起点位于现状S358省道,终点位于北栅现状厚虎路,全长2.5km,包括堤防工程、箱涵工程、道路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等。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防洪工程级别为3级。堤防工程建设总长2605.0m,箱涵建设总长519.5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建设总长2416.735m。工程投资额估算约23000万元。
发包范围:东莞市虎门大道东(大沙河段)改造工程设计,包括红线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等。另中标人还需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等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
服务期限:设计总工期 125 工作日。
(1)初步设计:分2阶段,1.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勘察要求。2.中标人收到正式的勘察资料后6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及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
(2)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 40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成果、完整施工图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中标人提交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办理审图备案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 水利行业乙级 并且 并且 市政行业甲级 ) 或者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 水利行业乙级 并且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并具备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时,以水利行业工程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水工建筑高级 或者 水利水电工程高级 ( 具有水利水电或水工建筑或水工结构等水工方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本单位任职(以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为准)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总设计负责人须任职于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中。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4年11月19日9时30分, 2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4年11月19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2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4年10月28日8时30分 至 2014年11月19日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下载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3063375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00元
保证金金额:56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已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好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信息备案登记手续或企业已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好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单项备案登记手续,且在备案有效期内及备案资质不低于本须知4.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2、如企业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必须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企业(以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示情况为准)。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到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了固定投标员手续。(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双方均须办理)
4、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总设计负责人要求:
(1)企业已办理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信息备案登记手续总设计负责人必须登记在《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信息备案登记表》中。(若未登记在《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信息备案登记表》中,则需提交“承诺书”,承诺该项目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一月内办理好备案登记。该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关于办理项目总设计负责人《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信息备案登记》的承诺书格式”)。如企业已办理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单项备案登记手续参与投标的,总设计负责人必须登记在《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单项备案登记表》中。
(2)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总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且登记在牵头人的《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信息备案登记表》中,如未登记的则需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同时总设计负责人必须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登记备案)并已公示(以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公示情况为准)。如企业已办理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单项备案登记手续参与投标的,总设计负责人必须登记在《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单项备案登记表》中。
(3)具有水利水电或水工建筑或水工结构等水工方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本单位任职(以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为准)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总设计负责人须任职于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中。
(4)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好登记手续。
5、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修订)》(粤水建管(2010)247 号)中规定的不良行为,有被投诉或接受调查的单位不可以参加投标。
6、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双方均须办理)
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设计负责人(仅限于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根据《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规定》(东府〔2008〕86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等级为C 级或不定级的企业。
8、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加强设计质量监管的通知》(东建技〔2009〕14号)的规定,C级或不定级的设计单位(是指已领取《东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9、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东建市〔2010〕5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包括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律采用前一个工作日 19:00 时止的系统信息数据。
10、投标担保的形式:银行转帐(含电子转账)、电汇;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上述方式任选一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