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转东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分校校区设计

2015-06-29     来源: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阅读:0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5年6月25日8时30分 至 2015年7月1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CFCA11507376
建设单位:东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招标代理: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分校校区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虎英郊野公园北侧
投资金额:150000000.00元
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27857㎡,容积率不超过1.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高于36m,总建筑面积约50000㎡,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41786㎡。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耐火等级为二级。(总投资约15000万,建安费约13894万元,限额设计)。
发包范围:东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分校校区设计,包括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设计方案调整、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活:普通教学楼3栋、公共教学楼1栋、行政办公楼1栋、食堂1栋、报告厅1栋、职工宿舍1栋、风雨操场1栋以及配套的其它辅助建筑和设施、运动场、道路、绿化工程等。建筑智能化设计,如网络、广播等。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耐火等级为二级。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等手续。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服务期限:总设计工期 40 日历日(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的审核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2.7款。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或者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资质。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一级 ( 项目总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5年8月11日9时30分, 2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5年8月11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2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5年6月25日8时30分 至 2015年7月1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7286263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
保证金金额:6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已具备 《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含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和对应的纸质版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在上述企业信用档案中备案资质(即核准的登记资质)不低于本须知第4.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必须为可用状态;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好相关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
(3)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总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4)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加强设计质量监管的通知》(东建技〔2009〕14号)的规定,C级或不定级的单位(是指已领取《东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5)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设计负责人的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相关要求如下:
①对于已具备 《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或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建档,且拟派项目总设计负责人已登记在上述档案之一中的投标人,其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设计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足够的时间自行上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注:当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设计负责人只登记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档案中时,投标人宜提供拟派项目总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对于已具备 《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或已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建档,但拟派项目总设计负责人未登记在上述任一档案中的投标人,其法人、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另外,投标人尚需提交拟派项目总设计负责人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须符合以下规定:
A.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B.查询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
C.在投标会上随投标须知24.2款规定的资料一同提交,提交查询结果时,需带齐纸质版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盖公司法人公章),由招标人或发包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备案。
③按上述规定需提交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而投标人或承包人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④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核对其企业信用档案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档中的相关信息,如因企业信息缺失、信息不规范甚至错误或未及时提交查询申请,造成投标会上行贿犯罪档案无法查询、查询结果过期或未有查询结果,投标人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东建市〔2010〕5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前一个工作日19:00时止的系统信息数据。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接受具备信用手册企业和交易中心建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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