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台湾高科技园北排渠整治工程设计
2015-07-13 来源: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阅读:0次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5年6月19日8时30分 至 2015年7月14日9时30分。
招标编号:SSCSHD11507391
建设单位: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工程名称:台湾高科技园北排渠整治工程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松山湖
投资金额:117330000.00元
工程规模:北排渠全段长约2761.6m,按照50年一遇防洪排涝标准对排水系统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并按照规划增设截污箱涵,工程等别为III,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为4级,工程建安费约11733万元。
发包范围:台湾高科技园北排渠整治工程设计,包括按照市水务局和管委会的要求开展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深基坑支护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等。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另中标人还需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及施工图纸审查方面等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
服务期限:总设计工期 127 个日历天(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水利行业乙级 (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并且水利工程咨询乙级或以上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不分等级 ( 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总设计负责人要求:①必须登记在《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信息备案登记表》中。(若未登记在《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信息备案登记表》中,则需提交“承诺书”,承诺该项目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一个月内办理好备案登记。该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关于办理项目总设计负责人《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信息备案登记》的承诺书格式”);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工程师职称;③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且服务于投标人本单位(以提供聘书及近半年内社保证明为准);④己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好登记手续。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未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5年7月14日9时30分, 1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5年7月14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1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5年6月19日8时30分 至 2015年7月14日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下载相关资料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023239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00元
保证金金额:4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已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好企业信息备案登记手续,且在备案有效期内及备案登记的资质(即核准的登记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未在市住建局办理好企业信用档案登记的投标人则应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以上手续;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到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
(3)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文)、《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号文)、《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 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或承包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设计负责人的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相关要求如下:①对于已具备 《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或已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建档,且拟派项目总设计负责人已登记在其中之一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市建设工程中心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注:当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设计负责人只登记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档案中时,投标人宜提供拟派项目总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对于已具备 《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或已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建档,但拟派项目总设计负责人均未登记在其中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拟派项目总设计负责人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须符合以下规定:A.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B.查询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C.在投标会上随本须知24.2款规定的资料一同提交,提交查询结果时,需带齐纸质版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盖公司法人公章),由招标人或发包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备案。③对未具备《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未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好相关建档,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参照上述①的内容完成相关查询。④按上述规定需提交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而投标人或承包人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⑤投标人因企业信息缺失、信息部规范甚至错误或未及时提交查询申请,造成行贿犯罪档案无法查询、查询结果过期或未有查询结果,企业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企业自行承担。
(4)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修订)》(粤水建管(2010)247 号)中规定的不良行为,有被投诉或接受调查的单位不可以参加投标。
(5)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等级为C 级或不定级的企业。
(6)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加强设计质量监管的通知》(东建技〔2009〕14号)的规定,C级或不定级的设计单位(是指已领取《东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7)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东建市〔2010〕5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包括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律采用前一个工作日 19:00 时止的系统信息数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必须处于有效期内)、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接受具备信用手册企业和交易中心建档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