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擎天聚酯树脂项目(一期) 设计
2016-01-25 来源: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阅读:0次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6年1月20日8时30分 至 2016年1月26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CWQA11607753
建设单位:广州擎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招标代理: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擎天聚酯树脂项目(一期) 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市沙田镇石化二路旁
投资金额:250000000.00元
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约33335平方米,拟建建筑物为厂房、办公楼、仓库各一栋,总建筑面积约19849平方米。建筑高度≤15米,建筑密度≤40%,容积率≤1.2,绿地率≥20%。
发包范围:擎天聚酯树脂项目(一期)设计包括: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及调整、初步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规划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智能化)、消防、防雷接地、暖通、市政道路、围墙、节能、装饰装修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等手续。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服务期限: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期:设计周期 70日历天
1)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15 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
2)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 15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3)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 25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5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配合服务期: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或者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 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 资质。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建筑一级 ( 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未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6年3月9日9时30分, 1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6年3月9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1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月20日8时30分 至 2016年1月26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27287123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
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①企业已领取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含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和对应的纸质版手册,以下统称“信用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以下统称“企业信用档案”),在上述企业信用档案中备案资质(即核准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4.1(1)目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必须为可用状态。
②拟派本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资格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1(2)目的规定。
③已领取信用手册或已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开标会时须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固定投标员手续。
④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加强设计质量监管的通知》(东建技〔2009〕14号)和《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等级为C级或不定级的企业。
⑤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具备信用手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