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茶山中学新校区项目(一期)设计
2016-01-25 来源: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阅读:0次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6年1月21日8时30分 至 2016年1月27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CCSA11607755
建设单位:东莞市茶山中学
招标代理: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茶山中学新校区项目(一期)设计
工程地址:茶山镇冲美、博头、下朗村、政府林场
投资金额:307749100.00元
工程规模:茶山中学新校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04867.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500平方米,总投资为30774.91万元;本次招标项目为一期项目,规划占地面积86667.1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4400.00平方米,建安费26987.15万元(限额设计)。
发包范围:茶山中学新校区项目(一期)设计包括: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及调整、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1、建筑设计: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包括与市政管网的连接)、电气(含强电及电力部门指定接入点引入的线路、弱电、智能化)、消防、空调、人防、基坑、防雷、防雷接地、暖通、节能、幕墙、钢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含室内精装修)、环境景观绿化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等专业设计;2、智能弱电系统及其他需要配套专业深化的设计;3、环境设计:环境景观设计、园林绿化设计、景观照明工程设计,园区道路设计,公共设施设计,供电系统设计,给排水系统设计,管线综合设计;4、道路规划、竖向规划图,交通分析图,消防分析图,纵横剖面图;5、日照分析;6、根据《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编制建筑节能设计专项说明。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等手续。7、上述设计的调整及修改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服务期限:总设计工期45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或者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或者 建筑行业甲级 或者 建筑行业乙级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 资质。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 ( 总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6年3月7日9时30分, 2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6年3月7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2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月21日8时30分 至 2016年1月27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3033403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
保证金金额:12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已具备《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含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和对应的纸质版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在上述企业信用档案中备案资质(即核准的登记资质)不低于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必须为可用状态;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好相关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
(3)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总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4)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加强设计质量监管的通知》(东建技〔2009〕14号) 及关于公布《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建〔2014〕2号)的规定,C级或不定级的单位(是指已领取《东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5)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总设计负责人的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相关要求如下:
①对于已具备《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或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建档,且拟派总设计负责人已登记在其中之一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注:当投标人拟派总设计负责人只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档案中时,投标人宜提供拟派总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对于已具备《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或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建档,但拟派总设计负责人均未登记在其中的投标人,其法人、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另外,投标人需提交拟派总设计负责人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须符合以下规定:
A.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B.查询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
C.在投标会上随本须知24.2款规定的资料一同提交,提交查询结果时,需带齐纸质版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盖公司法人公章),由招标人或发包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备案。
③对未具备《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未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建档,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参照上述①的内容完成相关查询。
④按上述规定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的,招标人不接受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按上述规定需提交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而投标人或承包人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6)投标担保方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具备信用手册企业。